圣城武器篇:乔治格文,绕指柔与袖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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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城武器篇之由来:
武侠之江湖,能人异士无数,兵器无数: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众之所长大相径庭。
圣城之群侠,有不动如山者,有动如脱兔者;有攻即摧枯拉朽者,有守则无懈可击者……侠之群相千姿百态。
若以兵器论圣城群侠,岂不别有一番风味。我有三寸拙劣笔,写它十年江湖路。
本篇人物:乔治格文——冰人绕指柔、佩寒袖中剑
冰人之finger roll,连城璧之袖中剑
武功兵器之轻灵秀逸,如流云飞袖,从名字已经尽显其飘逸灵动的气质,在古龙小说中,飘逸又别有一番风味。
——巴山剑客顾道人所创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剑法清绝空灵。——烟中飞鹤云在天的轻功三绝技:推窗望月飞云式、一鹤冲天观云式、八步赶蝉追云式,顾名思义,飘如飞鹤。——武器中亦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白玉京的长生剑(白玉京,本身就有虚无缥缈的含义)……当然还有一种袖中剑。既是兵器,又是武功。剑短,可藏于袖中;剑法轻柔,如暖月春风。
乔治格文是圣城的袖中剑,“finger roll”是乔治格文的袖中剑。
乔治格文外号“冰人”,他的绝技则是“finger roll”、指尖挑篮或者绕指柔。
格文的袖中剑,用指尖拨动篮球,从手指尖传递的秒义,借着手中的篮球划过一个绝美的弧线,随着观众的嘴角咧开一个夸张的弧度,然后以篮球的空心入网而终结(大多数时候),很少拖泥带水。
风雪吹轻剑,冰人绕指柔,仿佛一泓寒水映着暮色将至的天空,透着露珠折射出来纯净的光影。这是对艺术、对技艺顶峰的执着追求。
格文场上的身姿,修长优雅;古龙笔下的连城璧,更是从头至尾的无垢无尘。(场下的冰人自然远不及连城璧表现得风采翩翩)
在古龙小说里,讨人喜欢的丁喜在某个不起眼的时刻似乎也用过袖中剑(那么百里长青当然也会),但连城璧却是最符合袖中剑特质的一位,这绝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武功就叫袖中剑。古龙是这样借杨开泰来评价萧十一郎和连城璧的:
“萧十一郎的刀法如风雷闪电,连城璧的剑法却如暖月春风,两人一刚一柔,都已登峰造极。”“暖月春风”这个词,和“婉然芳树,穆若清风”、“朴无静树,川无停流”、“闺中风暖,陌上吹薰”……这些至美至柔的词一样,在柔的意境上,都已经登峰造极。
在柔的境界上,朱利叶斯欧文固然飘逸,但他从来凌利、甚至迅猛;皮特马拉维奇尽管华丽到天马行空、闻所未闻,但始终离不开“快”和“准”这两字诀;大卫汤普森?乔神之偶像,最早在篮筐上飞翔的193cm;阿德里安丹特利?造犯规之王,天知道他能在禁区里打几个滚……
冰人同时代的超级得分手们,风格上大同小异,或者路子刚猛兼带飘逸,或者快如闪电、势如破竹。唯独一人,不过二字而已——“至柔”。
乔治格文无疑是用“轻灵、至柔”这些词形容中,最妥帖的一位。无论是他修长消瘦的身材,还是玩转于指尖的挑篮艺术,都属于至柔至妙的一派。
对了,冰人的挑篮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绕指柔”(也许是我记错了,但我挺喜欢这个词的)。
“何意百炼钢,化作绕指柔”。用在冰人身上,是多么合适。
正如他所言,“谁都能扣篮,但不是所有人都会finger roll”。(虽然有些人是真的不扣篮)
欲演怒涛之势,必存风柔之心。
冰人爆炸的得分能力背后,是在把握轻重缓急上做到的极致。
大卫汤普森是天空的宠儿,122公分(相传)的弹跳和迅猛的弹速让他的攻击力显得猛烈十足,虽带着飘逸的身姿,蹦起来完全是一副要把篮筐生吞活剥了的样子。
而冰人则不同,他是不待风吹而自落的花。花的枯萎和凋零是一种自然现象,乔治格文虽不是凋零本身,却在凋零的过程中有一种能让时间窒息的魔力。
你看他的身法脚步和挑篮绝技,就好像是在看乱云中的炊烟、野水中的白影,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按下慢放键的感觉。(比起迅速的飞身扣篮,格文有一些缓慢的地板流的技术)
让时间窒息,那么你就永远不知道,他是如何随心所欲地像篮筐索取他想要的一切的。
来自1978年的得分王之争,让人们彻底了解了冰人最火热的一面。常规赛落幕战之前,大卫汤普森场均26.6分,乔治格文场均26.8分,毫厘之差,可以决定一个得分王的归属。但天行者并非常人,单场砍下73分(直到2006年,NBA才有后来者超过了他)。
掘金的落幕战比马刺更早,于是压力来到了格文的一边;他需要得到58分才能重新抢回得分王。队友和教练远比格文自己更希望他能赢得得分王。然后,他做到了。
单节33分,半场53分、全场63分,赢过一个强者,远比屠戮弱者更为难得。而这座得分王的意义,恐怕还在场均33分之上。
在生不逢时的舞台上绽放,这才是勇者啊! ——《勇者传》
冰人的消瘦,肉眼可见;冰人的形骸,乏善可陈。除了2米03的身高,冰人的速度不算快,身体也不够强。
对了,冰人是1974年第3轮的第4顺位。
而大卫汤普森,1975年的状元;皮特马拉维奇,1970年首轮第3顺位;;阿德里安丹特利,1976年首轮第6顺位朱利叶斯欧文,1972年首轮第12顺位。
谁是天之骄子、得天独厚,谁是先天不足、后来居上,应该不需要多说了吧!
从ABA到NBA,离开朱利叶斯欧文,乔治格文来到圣安东尼奥并不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是筚路蓝缕地开辟荆荒,是马刺NBA时代的先驱者、开拓者和第一代巨星。
先驱意味着在要在荒芜中走出美丽的风景。荒芜,意味着一无所有。如果说乔治格文是圣城开疆拓土过程中的“屋大维”,但是他的身边并没有阿格里帕、梅塞纳斯这样的得力助手。
乔治格文的先驱者之路,从一穷二白的起点,走向个人英雄主义的终章,是成功,也是失败。
对于乔治格文来说,小城市的球队、寻常的队友以及个人身体素质的缺憾(他几乎没有什么防守),让他难以成为一个出色的团队领袖。圣安东尼奥在他的带领下也从未染指总决赛,当冰人试图去带来胜利,他失败了。
于是,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得分,得分,尽情得分!他像一个手感火热得不会熄灭的孤独斗士。他的防守不好,于是人们看他能比对位的家伙多拿多少分;他的队友不够出色,但是有他在,比赛也就有了意义。
天哪,谁会错过冰人乔治格文的比赛?杰里韦斯特说,格文是他愿意花钱去看他打球的球员。正如韦斯特在得分后卫史上的分量,乔治格文在得分能力榜上,在打球观赏性榜上,也具备相当的分量。而对于开荒者来说,吸引更多人来看比赛,也已经足够了。
在诞生英雄的年代,他有一颗孤胆;在生不逢时的舞台,他骄傲谢幕。他是AT&T中心球馆上空,最早书写圣城传奇故事的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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