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奖
欧洲金靴奖开始于1967年,由阿迪达斯公司赞助,法国周刊《法国足球》执行,但对当时评比的计分制度有争议而于1991年中止。新恢复的金靴奖仍由阿迪达斯公司提供赞助,但改由英国《世界足球》和欧洲体育杂志集团执行,同时还有最佳俱乐部评选,依据它们在国内和欧洲比赛中的成绩评定。
设立起源
世界杯的最佳射手历来受世界各地的球迷推崇。弗德莱切是世界上第一个踢进1000个球的射手,尽管他已在1930年首届世界杯赛前引退,但他在巴西仍然是一个带传奇色彩的人物。在阿根廷,原为巴拉圭人的埃里克也在金靴奖的历史上留名。匈牙利的普斯卡什、巴西的贝利、前西德的穆勒和葡萄牙的尤西比奥,都以他们在禁区里的成就而闻名全球。当选第一任欧洲金靴奖得主的是莫桑比克人尤西比奥,他在1967—1968赛季的葡萄牙联赛中为本菲卡队头顶脚踢进43球,但是随后这个奖的设想被阿迪达斯引用到其他的项目和比赛,最早在世界杯赛中有世界杯金靴奖射手。一些国家也依照这个奖项来奖励国内联赛的最高得分手,如英格兰,前西德等。
发展历程
在国内联赛中,这个奖容易评定;但在欧洲因有人为因素而导致在1990—1991年赛季这个奖项中止。其实早在1976年,塞浦路斯射手凯亚法斯已为尼科西亚奥莫尼亚队踢进39球而得金靴奖,这引起了普遍的不满(因为有人指出联赛水平太次,得奖名不副实)。 为防止类似事情发生,人们同意足球小国应该排除在这个奖项之外,但在此之后,更大的问题出来了,在一小部分东欧国家利用此奖作为推动体育和政治的砝码,最典型的例子是罗马尼亚的尖刀杀手卡马塔鲁:他为布加勒斯特迪纳摩队踢进44球,被评为1986—1987年赛季的金靴奖得主,他在那个赛季开始从克拉约瓦队转到布加勒斯特迪那摩队,球迷们从未注意到他会是金靴奖的竞争者,尽管他的同胞齐奥尔格斯库在70年代曾两次获得该奖。
1987年5月,在布加勒斯特迪那莫队踢了34场联赛中的前25场,卡马塔鲁进19球,无法与当时的几位顶级射手:奥地利FK队的波尔斯特、英格兰托特纳姆热刺队的阿兰和苏格兰凯尔特人队的麦克莱尔相比。然而,在5月3曰布加勒斯特迪那摩队与布加勒斯特维多利亚队的一场联赛中,卡马塔鲁在一小时内连进4球,比赛最后打成4比4平局。一星期之后,他在对普洛耶什蒂爱国者队一赛中,又罚进一个点球。
5月13曰,布加勒斯特迪那摩队与布加勒斯特星队比赛,打成1比1平,卡马塔鲁未能进球,布加勒斯特星队以9分优势领先,夺标在望;布加勒斯特迪那摩队居第二位,比第三位的维多利亚队多6分,实际上也确保了它在欧洲联盟杯的一个席位。 从这个时候开始,为了能得金靴奖,卡马塔鲁在一月零一天内的7场比赛中,进了21个球,但布加勒斯特迪那摩队只赢了其中的两场。这样,卡马塔鲁在前27场比赛中进23球,在后7场进了21个球,以总数44球夺得金靴奖,比排第二位的波斯特尔多5球。对此,波尔斯特极为生气,他说:“不要指望我会参加领奖会,我相位我是不会以体育家的风度与他握手的。”在齐奥塞斯库倒台后,人们才了解到,卡马塔鲁只不过是当时罗马尼亚内部腐败的一名“马前卒”。但是他的得逞给后来的金靴奖得主,如也是布加勒斯特迪那摩队的马特乌特、保加利亚索非亚CSKA队的斯托伊奇科夫等其他东欧国家射手的脸上抹了黑。
由此,《法国足球》在1990—1991年赛季撤出对金靴奖的支持就不令人感到奇怪了,阿迪达斯没有了合作伙伴,也就中止了其赞助。1991年最后一次金靴奖的颁奖晚会也被取消,金靴奖得主前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红星队的潘采夫也没能领到奖品。此后阿迪达斯早就想复活金靴奖,但找不到一家出版物作为载体。后来它与许多杂志进行过商谈。《法国足球》有优先权,但拒绝了;之后阿迪达斯才与包括《世界足球》在内的欧洲体育杂志集团接洽。 复活金靴奖的挑战在于找到一个评分制度,以反映欧洲足球国家的不同水平,最后达成一致,以前一赛季的比赛为基准。
评选规则
1、欧洲所有参加各国顶级联赛的俱乐部球员均有资格参评选;
2、只有在联赛的进球才能积分;
3、每进一球得一分;
4、进球数得分在与进球者所在国的足球系数相乘,得出排名分;
5、五大联赛的积分系数为2,有2个冠军联赛参赛名额的联赛积分系数为1.5,有1个冠军联赛参赛名额的联赛积分系数为1。另外,球员转会前后的积分可累积,但从单年度联赛转会到跨年度联赛,积分则不能累积。截止2013-2014赛季结束的五大联赛(按照欧战积分排序)为西甲、英超、德甲、意甲、葡超。这5个联赛的金靴系数为2;
6、每年六月在欧洲各国联赛结束时积分最高的射手将使得阿迪达斯公司为其颁发象征欧洲金靴的奖品。
经历事件
概述介绍
2003年德国《体育图片》曾在一期金靴奖专题中给这个射手的游戏做了“十大定理”,撰写者是德国足球名宿内策尔,他认为每一位企图获得金靴奖的球员都应该用对待《圣经》的态度来牢记这十大定理———
1.必须是球队主力射手和进攻核心,一个赛季缺席场次最多不能超过6场。
2.不受严重伤病困扰,“轻伤不下火线”的场次比重在一个赛季也不应超过18%。
3.与主帅和队友关系融洽,不是锋线上的独行侠。
4.有劳有逸,必须集中火力主攻联赛赛场,别指望多线开花。
5.效力于任何联赛参与夺冠的球队,而不是保级球队,金靴永远都是为名门望族度身定做的饰物。
6.一个赛季内至少上演过两次“帽子戏法”,梅开二度应该是家常便饭。
7.绝对不放弃主罚点球的机会。
8.年龄在24-29岁之间。
9.不要对“世界波”执迷不悟,信奉不管左脚右脚还是头顶手碰,只要能把球送进网窝就是英雄。
10.能够找到一种可以激发状态的嗜好,酒精、女人、跑车或赌博活动,只要不去碰兴奋剂一切请自便。
积分与公平
起初人们认为这个制度将使金靴奖的评选结果更具说服力,但这个新制度并没让代表欧洲联赛最高水平的四大联赛射手成为金靴的“主人”。近7个赛季,只有罗纳尔多(34球)、菲利浦斯(30球)和上赛季的马凯(29球)来自四大联赛,防守较好的意甲和进攻更犀利的德甲赛场迄今没有射手穿过金靴。积分制的具体标准还随着时间变化而有所不同:比如葡萄牙和荷兰联赛直到2000年才由2的联赛积分系数改为1.5,否则也不会轮到马赫拉斯和贾德尔成为含金量不足的金靴得主。
任何一国的联赛特征都有差异,即便是今天球迷眼中攻势足球联赛的代表——葡超联赛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还曾是欧洲最“保守”的联赛之一,而荷甲、苏超这些传统攻强守弱的联赛似乎也出现了“基因变异”。用积分制区区3个不同的分数来体现欧洲各大联赛的攻守特点、水平基础是相当荒唐和“伪善”。诚然,主办者也绞尽脑汁想过很多办法确保评选的公平合理,例如计算进球率和用进球换算球队的积分等等,但几乎每种方法都存在必然缺陷和不科学性,你不能说把1:1变为2:1那个进球就为球队获得胜利,而3:1那个进球就是“无所谓”。
积分制的“伪公平性”让金靴奖的发展势头并不明朗,因为这项评选几乎已经成为小国联赛的包场娱乐。上赛季马凯一度受到爱沙尼亚塔林队射手克罗洛夫的“威胁”,此君在本国联赛中进了37个球,按照积分规则马凯每进1个球,他就必须打进2球才能追平,亚美尼亚俱乐部队的卡拉米扬也在积分榜上一度压倒了凯日曼和侬达,为此《马卡报》嘲讽金靴奖已经沦为“侏儒联赛制造巨人杀手的游戏”。
这种事情并非没有发生过,1997/1998赛季欧洲金靴奖得主是荷甲维特斯队的马赫拉斯,银靴奖则是流浪者队的内格里,这些无名之辈就利用规则“宽容”击败了太多真正有实力的顶级射手。过去7个赛季的金靴前3名一共24名射手中(有2次3人并列),仅有11人次来自四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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