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国足协通过官网宣布对上海东亚球员吕文君的处罚决定:停赛四场,罚款20000人民币。
中国足协表示:
2014年3月16日,2014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2轮,上海东亚足球俱乐部上港队与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上海市上海体育场进行。根据比赛录像、照片及当事人陈述等,当比赛进行到第36分钟时,上海东亚足球俱乐部上港队运动员吕文君在进球后做出侮辱性手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上海东亚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吕文君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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